【通知通告】市医保局 | 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限的通知

日期: 2024-01-08 浏览量:612 来源:阜新市医疗保障局 责任编辑:杨晶晶 文字大小:

两县医保局,五区人社局,市医保中心:

为便于全市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结合我市参保工作开展实际情况,对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限调整如下:

将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期限延长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城乡居民于 2024 年 月 31 日前完成 2024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不设置待遇等待期,按政策规定正常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待遇享受期自 2024 年 月 日起至 2024 年 12月 31 日。


阜新市医疗保障局
2023 年 1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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