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12-26 浏览量:58 来源:阜新市医疗保障局 责任编辑:李金笛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新县、彰武县医保局,五区人社局,各县(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市医保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依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9〕14号)和《关于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有关事项的通知》(阜医保发〔2025〕3号)有关规定,现就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下称缴费基数)和缴费申报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缴费基数及缴费基数上下限
1.缴费基数根据上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简称全口径平均工资)并按省有关规定确定,实行动态调整,每年底公布下年度缴费基数。
2.全市单位职工缴费基数上限按照缴费基数的300%计算,缴费基数下限按照缴费基数的60%计算。
二、缴费基数计算方法
1.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以本人上年度应发月平均工资据实计算;新招用职工缴费基数以起薪当月应发工资计算。
2.单位职工月应发工资低于缴费基数60%的,以缴费基数下限计算;月应发工资高于缴费基数300%的,以缴费基数上限计算。
3.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为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4.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统称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按照上年度全市全口径平均工资和省有关规定确定。
三、缴费基数计算范围
(一)机关单位(含参公管理单位)职工
1.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补助,新参加工作人员为试用期(学徒期、熟练期)工资。
2.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包括:特岗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
3.规范后津贴补贴包括: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
4.第13个月工资、基础绩效奖金。
(二)事业单位职工
1.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中小学教师和护士提高工资标准10%部分、新聘用人员见习期(初期、学徒期、熟练期)工资。
2.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包括: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教师教龄津贴、护士护龄津贴、特级教师津贴。
3.绩效工资:指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绩效工资,单位全部人员个人绩效工资之和不得超过批准的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三)企业及其他单位职工
参保职工年度应发工资总额、奖金、津贴、补贴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缴费基数项目。
四、申报工作要求
各参保单位应按照职工上年度应发月平均工资或者新招用职工首月工资如实向税务机关进行缴费工资申报,未如实申报或逾期未申报所造成的后果由参保单位自行承担。
本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国家、省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阜新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税务局
2025年12月19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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