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

日期: 2025-11-03 浏览量:103 来源:阜新市医疗保障局 责任编辑:李金笛 文字大小:

县、彰武县医保局,海州区、细河区、太平区、新邱区、清河门区人社局,各县(区)财政局、税务局,市医保中心:

根据辽宁省医疗保障局、财政厅、税务局和大连市税务局等四部门《转发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辽医保发〔202511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确定如下:

一、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增加30元,达到每人每年700元

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400元。

 

 

阜新市医疗保障局

 阜新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税务局

2025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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