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直接结算手续网上办理所需材料及备案途径!

日期: 2023-06-16 浏览量:3319 来源:阜新市医疗保障局 责任编辑:杨晶晶 文字大小:

     

一、首次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就医直接结算需将以下材料上传电子版即可:

1退休后在异地定居且户籍迁入当地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办理时需提供: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承诺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本人页)

2职工医保退休人员或者达到60周岁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异地定居,有当地个人名下产权住房或取得当地居住证。办理时需提供∶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承诺书、本人身份证、异地长期居住证明(本人房屋所有证明或居住证)

3未成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监护人外出务工,随监护人长期异地居住且无法在当地参保,监护人在当地参加职工医保或已办理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就医备案。需提供∶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承诺书、本人及监护人身份证、出生证明、监护关系声明、监护人当地参保证明(或监护人已办理常驻异地安置备案)

4、确因工作需要由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半年以上的在职职工,由用人单位办理,办理时需提供∶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承诺书、本人身份证、由单位开具的单位派驻关系声明。

5灵活就业职工医保在职人员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外出务工或就业创业时,未能在当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且已取得当地居住证。办理时需提供∶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承诺书、本人身份证、居住证。

6职工医保退休人员或达到60周岁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投奔子女的,其子女在当地有个人名下住房或已取得当地户籍。办理时需提供∶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承诺书、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子女关系声明、所投奔的子女的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异地房屋所有证明。

7职工医保退休或达到60周岁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中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人员及无子女人员投奔赡养人的,其赡养人在当地有个人名下住房或取得当地户籍,并由其赡养人承诺赡养关系的。办理时需提供∶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承诺书、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赡养关系声明、所投奔赡养人的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异地房屋所有证明。

8、自主择业军转参保人员在异地工作或居住,符合下述条件之一:(1)户籍迁入当地;(2)有当地个人名下产权住房;(3)取得当地居住证;办理时需提供∶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承诺书、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个人承诺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异地长期居住证明(本人房屋所有证明或居住证)

二、首次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需打印并手工填写的材料:阜新市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附件一)承诺书(附件二),下载方法附后。
三、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要注意以下事项:

1异地长期居住手续每个工作日办理审批登记备案,审批合格后当日生效。办理审批备案后,半年内不得变更备案统筹区或取消异地。

2、如不变更异地长期居住城市或者取消异地长期居住手续,则一直有效,无需年检。

3、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含跨市域转诊转院、异地长期居住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在备案地医疗期间确因当地医疗机构无诊治条件需转出备案地治疗的,由备案地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参保人员在申请入院前凭转诊转院意见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诊转院就医备案,并直接结算。因医保信息系统等原因导致无法直接结算的,参保人员凭相关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取消异地长期居住就医需提供哪些材料:

本人和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填写“取消异地长期居住声明”交由异地部门存档即可取消异地长期居住备案。

五、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后,按照以下政策进行报销:

国家医保局为规范异地就医经办管理规定:异地就医就医直接结算的住院费用,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目录)。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政策。
请下载相关表格并手工填写并签字上传相关电子版表格及承诺书的照片发至邮箱:fxybcbk@163.com

阜新市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附件一)

附件一:辽宁省阜新市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docx

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个人承诺书(附件二)

附件二: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个人承诺书.docx

子女关系声明(附件三)

附件三:子女关系声明.docx

未成年居民医保参保人监护关系声明(附件四)

附件四:未成年居民医保参保人监护关系声明(正).docx

取消异地长期居住声明(附件五)

附件五:取消异地长期居住声明(1).docx

七、办理异地就医业务咨询电话:市本级0418-3716226;阜蒙县0418-3592979;彰武县0418-6904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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