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市2023年度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2-11-11 浏览量:651 来源:阜新市医疗保障局 责任编辑:杨晶晶 文字大小:

阜蒙县、彰武县医保局,五区人社局,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市医保中心: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包括在校学生在内城乡居民的权利和义务,也是对学生正常学习生活的保障和守护。学生参保是促进全民参保不可缺失的关键部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已纳入市政府考核指标,为做好在校学生参保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本市范围内的普通高等院校、中小学(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在校学生。

二、缴费标准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费用按年缴纳,在校学生参加2023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 350/年。

2.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度残疾人员(二级以上残疾人员)、返贫致贫人口、监测帮扶对象个人缴纳部分给予全额资助。

3.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动态监测范围内未识别为监测帮扶对象的脱贫人口(简称“其他监测范围内人口”),个人缴纳部分的60%给予定额资助,个人承担40%

三、缴费期限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为20221020日至20221220日。

四、参保流程

为了建立规范、统一、高效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体系,实现居民缴费多渠道便利化,税务征收统一规范化,确保广大在校学生能够规范、准确、便捷地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并及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学生以学校为单位,由学校统一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续保业务,再由学校统一通知学生或家长进行缴费。

五、缴费方式

学生家长或成年学生本人可通过辽宁税务微信公众号微办税、支付宝“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辽宁移动办税APP进行缴费,还可以通过各金融机构手机银行APP和银行柜面进行缴费。

                                                              



 

   阜新市医疗保障局  阜新市教育局

  2022119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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