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五巡察组进驻市医保局党组开展营商环境建设专项巡察工作

日期: 2021-03-12 浏览量:335 来源:阜新市医疗保障局 责任编辑:杨晶晶 文字大小:

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市委第五巡察组进驻市医保局党组开展营商环境建设专项巡察工作。3月11日上午,在市医保局大会议室召开动员大会。会上,市委第五巡察组组长师宇祥作了动员讲话,市委巡察办副主任张春玲代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次巡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邹德军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市委第五巡察组副组长洪仲平及巡察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卫健委纪检组副组长王丽云出席会议。

师宇祥组长强调,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接受政治体检,深刻理解开展营商环境建设专项巡察的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这次市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营商环境建设专项巡察,是市委深入贯彻习近平考察辽宁指示批示精神、在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也是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书记张国清同志在省委常委会上关于重温总书记9.28讲话两周年的讲话精神,以及站在全市经济发展大局做出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市稳定经济增长、应对疫情影响的迫切需要。我们要紧扣实际、深化认识,不断增强做好营商环境建设专项巡察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二是围绕“三个环境”, 对标“四个一流”, 准确把握本次专项巡察目标任务。按照《市委第十四轮营商环境建设专项巡察工作方案》要求,对照被巡察党组织所承担的营商环境建设职能责任,巡察组重点从聚焦政治站位、聚焦责任落实、聚焦组织建设、聚焦作风建设、聚焦诚信建设、聚焦法治建设、聚焦生态建设、聚焦行业“痛点”8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三是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协调,同题共答完成好市委交给的巡察任务。市委决定对市医保局党组开展巡察,既体现了市委的关心爱护,也是市委交给市委巡察组和被巡察党组织的共同政治任务。希望市医保局党组切实增强责任感,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带头增强接受监督和自我监督的意识,带头查找存在的问题,带头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带头如实向巡察组反映情况,发挥示范表率作用,营造良好的监督氛围,确保巡察任务顺利完成。

市委巡察办副主任张春玲代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次巡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两个责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就优化营商环境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省委张国清书记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作为今年全省“六项重点工作”之首,重视程度很高。市委开展这次营商环境专项巡察,体现的是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巡察组和被巡察党组织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本轮巡察任务上来,共同担负起我市营商环境建设的光荣职责和神圣使命,高质量完成本次专项巡察工作。二是要强化政治担当,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按照要求对本单位营商领域工作推进情况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剖析原因,完善措施,并形成自查报告。巡察组要树立强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既要认真履行巡察监督职责,又要注意维护改革发展大局。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坚持贯彻实事求是的态度,不能隐瞒遗漏、添枝加叶,更不能主观臆断。三是要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本轮巡察取得实效。被巡察党组织要切实加强本次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面落实岗位职责,同时加强自身建设,积极配合巡察组,确保巡察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巡察组要强化法治意识,时刻保持巡察干部良好形象,严守巡察职责权限和工作纪律,把依规依纪依法作为巡察工作的一条红线,严格按照党章党规党纪、巡视工作条例、巡察组工作规则办事,严守巡察职责边界,不干预被巡察单位正常工作,确保巡察取得良好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监督效果。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邹德军表示,市医保局要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积极支持和主动配合好巡察组的各项工作,确保这次巡察工作圆满完成。一是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全局上下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接受市委巡察组的监督检查当作一次锤炼党性修养的机会,一次检验工作成效的机会,坚决服从巡察组的工作安排,共同努力完成好这次巡察任务。二是积极配合,统筹协调,全力保证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全局同志要严格按照巡察组的要求,本着对党负责、对工作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汇报工作、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不夸大成绩,不隐瞒问题。在巡察期间,全体党员干部要保证巡察组约谈随叫随到,特殊情况需请假的,要严格履行干部外出请销假手续。机关党委及各有关科室要积极做好协调、衔接和服务工作,营造良好的巡察工作环境。三是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全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巡察工作的最终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上。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要照单全收,对号入座,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件件有答复。

市委巡察组将在市医保局工作一个半月左右。巡察组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3332321585;邮政信箱:阜新市中华路45号市委巡察办,邮编:123099;电子举报邮箱,zgfxswd5xcz@163.com,同时,在市医保局楼前设置征求意见箱;在市医保局418室设有现场接访处,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企业、群众反映与营商建设有关的情况、问题和意见建议。对其他与本次巡察任务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处理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市医保局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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