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11号提案的答复函

日期: 2023-06-07 浏览量:100 来源:阜新市医疗保障局 责任编辑:杨晶晶 文字大小:

金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升分娩镇痛技术医疗保障水平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中明确规定椎管内分娩镇痛属于丙类项目,市级医疗保障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规范统一的政策规定。

您提出的将椎管内分娩镇痛收费项目调整为甲类的建议不符合现行政策要求,希望得到您的支持理解。

此函。

 

 

 

阜新市医疗保障局

2023419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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