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2027年阜新市城乡居民医保 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

日期: 2026-09-01 浏览量:30 来源:阜新市医疗保障局 责任编辑:李金笛 文字大小:

阜新县、彰武县医保局,海州区、细河区、太平区、新邱区、清河门区人社局,各县区财政局、税务局,市医保中心:

为贯彻落实《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通知》(辽医保发〔202438号)精神,推进全民参保工作,经请示省医保局,结合阜新地区实际,现将2027阜新市城乡居民医保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含大学生,下同)个人缴费标准明确如下。

一、个人缴费标准

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在校大学生可按学制以入学当年缴费标准趸缴个人缴费,并按有关规定享受医保待遇趸缴期内调整个人缴费标准的,个人不再补缴。

二、困难群体参保补助标准

我市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人员(二级及以上)中的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资助。我市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中的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60%资助,个人缴费160元。

本通知自91日起施行。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执行年度为2027年。

 

 

 

 

阜新市医疗保障局

    阜新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税务局

          202682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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