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9-26 浏览量:111 来源:阜新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杨晶晶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全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管理、基金管理、待遇支付。
(二)负责组织对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的评估。
(三)负责组织申请享受门诊规定病种待遇(含使用高值药品报销)人员和医疗照顾人员的资格鉴定与服务。
(四)负责全市低保医疗救助工作。
(五)承担全市医疗保障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相关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为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及招标采购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六)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阜新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1254.4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245.4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9.2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45.4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9.0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72%。主要是上年结转驻村干部补助和项目尾款。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94.75万元,增长8.17%,主要原因:一是公积金及保险基数调整,追加人员经费;二是2022年较上年多缴纳半年阜新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医保服务大厅物业费及水电费。
(二)支出总计1254.4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163.2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2.73%。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89.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7.25万元。
2.项目支出91.2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27%。主要包括阜新市基本医疗保险第三方初审服务、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设计、项目监理以及测评及评估技术服务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94.79万元,增长8.17%,主要原因:一是公积金及保险基数调整,追加人员经费;二是2022年较上年多缴纳半年阜新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医保服务大厅物业费及水电费。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0.03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2021年开始实现收付实现制,年末结余资金全部收回,年末无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54.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3.22万元,项目支出91.2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4.79万元,增长8.17%,主要原因:一是公积金及保险基数调整,追加人员经费;二是2022年较上年多缴纳半年阜新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医保服务大厅物业费及水电费。
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60.38%,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60.3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4.4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71万元,占10.26%;卫生健康支出1047.65万元,占83.51%;住房保障支出78.09万元,占6.23%。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71万元,具体包括:
(1)事业单位离退休3.3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7.8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01万元,伤残抚恤22.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8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追加补缴职业年金以及养老保险。
2.卫生健康支出1047.65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1047.65万元,主要是信息化建设8.98万元,事业运行956.42元,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82.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9.0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中追加人员工资、绩效及各项保费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78.09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公积金78.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基数有调整,年中有追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全年无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全年无支出。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与上一年度相同。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全年无支出。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与上一年度相同。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小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与上一年度相同。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3.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15.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47.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7.2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增加14.84万元,增长11.21%,主要原因是2022年全年阜新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医保服务大厅物业费及水电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1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2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涉及资金513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513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122.13万元,自评平均分82.64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本部门组织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地方配套资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级以上配套资金”等两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513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513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执行过程中较好地完成各项任务。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2年度市直部门决算中反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地方配套资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级以上配套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级以上配套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8095万元,执行数为480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和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政策的要求,此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基本完成。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地方配套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300万元,执行数为3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和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政策的要求,此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基本完成。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 |
|||||||||||||||||
项目(政策)名称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级以上配套资金 |
||||||||||||||||
主管部门 |
社保科代编- |
||||||||||||||||
实施单位 |
社保科代编- |
||||||||||||||||
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
48095 |
全年执行数 |
48095 |
执行率 |
10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现提前下达你市2022 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预算(详见附件1),用于对参保人员的补助。该项资金收入请列入2022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 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请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01202 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待2022 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
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和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政策的要求,此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基本完成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目标值 |
全年 |
完成程度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改进措施 |
|||||||
运算 |
内容 |
度量 |
经费保障 |
制度保障 |
人员保障 |
硬件条件保障 |
其他 |
原因说明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参保人数增长率 |
>= |
2 |
% |
2 |
100% |
5.5 |
5.5 |
|
|
|
|
|
|
|
|
各级财政实际补助标准 |
>= |
610 |
元/人/年 |
610 |
100% |
5.5 |
5.5 |
|
|
|
|
|
|
|
|||
虚报参保人数 |
<= |
2000 |
人 |
2000 |
100% |
5.5 |
5.5 |
|
|
|
|
|
|
|
|||
重复参保人数降低率 |
>= |
2 |
% |
2 |
100% |
5.5 |
5.5 |
|
|
|
|
|
|
|
|||
质量指标 |
基金滚存结余可支配月数 |
>= |
12 |
个月 |
12 |
100% |
5.5 |
5.5 |
|
|
|
|
|
|
|
||
实行按病种(组)按人头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 |
|
实施 |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00% |
5.5 |
5.5 |
|
|
|
|
|
|
|
|||
开展门诊统筹实行个人账户向门诊统筹过渡 |
|
开展 |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00% |
6 |
6 |
|
|
|
|
|
|
|
|||
时效指标 |
当年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到位及时率 |
= |
100 |
% |
100 |
100% |
5.5 |
5.5 |
|
|
|
|
|
|
|
||
成本指标 |
社会保险补贴人均标准 |
>= |
610 |
元/人 |
610 |
100% |
5.5 |
5.5 |
|
|
|
|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参保人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 |
>= |
50 |
% |
50 |
100% |
7.5 |
7.5 |
|
|
|
|
|
|
|
|
参保人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
>= |
5 |
% |
5 |
100% |
7.5 |
7.5 |
|
|
|
|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以常住人口数为基数计算基本医保综合参保率 |
>= |
80 |
% |
80 |
100% |
7.5 |
7.5 |
|
|
|
|
|
|
|
||
以户籍人口数为基数计算基本医保综合参保率 |
>= |
80 |
% |
80 |
100% |
7.5 |
7.5 |
|
|
|
|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参保对象满意度 |
>= |
80 |
% |
80 |
100% |
5 |
5 |
|
|
|
|
|
|
|
|
参保政策群众知晓率 |
= |
80 |
% |
80 |
100% |
5 |
5 |
|
|
|
|
|
|
|
|||
指标自评得分小计 |
90 |
预算执行率得分 |
10 |
减分项 |
0 |
绩效自评总得分 |
100 |
||||||||||
结果应用建议 |
结果应用建议选项 |
具体建议内容 |
|||||||||||||||
改进预算项目管理(改进措施和方式) |
|
|
|||||||||||||||
规范财政资金管理 |
|
|
|||||||||||||||
完善制度设计,建议进行政策调整 |
√ |
部分指标年度指标值设置不合理。建议完善绩效指标设计,使得绩效指标更加的趋于合理。 |
|||||||||||||||
政策到期,建议重新发布 |
|
|
|||||||||||||||
建议调整公共服务标准 |
|
|
|||||||||||||||
不再继续安排 |
|
|
|||||||||||||||
减少或取消安排 |
|
|
|||||||||||||||
结构调整,压低效补高效 |
|
|
|||||||||||||||
预算一次核定、资金分年度拨付 |
|
|
|||||||||||||||
其他建议 |
|
|
|||||||||||||||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建议继续全额安排 |
|
|
||||||||||||||
建议继续安排,按规定调整下一年度预算金额 |
|
|
|||||||||||||||
改进预算项目管理 |
|
|
|||||||||||||||
规范财政资金管理 |
|
|
|||||||||||||||
进行政策调整 |
|
|
|||||||||||||||
政策到期重新发布 |
|
|
|||||||||||||||
调整公共服务标准 |
|
|
|||||||||||||||
其他意见 |
|
|
|||||||||||||||
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
建议继续全额安排 |
|
|
||||||||||||||
建议继续安排,按规定调整下一年度预算金额 |
|
|
|||||||||||||||
改进预算项目管理 |
|
|
|||||||||||||||
规范财政资金管理 |
|
|
|||||||||||||||
进行政策调整 |
|
|
|||||||||||||||
政策到期重新发布 |
|
|
|||||||||||||||
调整公共服务标准 |
|
|
|||||||||||||||
其他意见 |
√ |
加强资金管理,完善绩效目标管理。 |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 |
|||||||||||||||||
项目(政策)名称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地方配套资金 |
||||||||||||||||
主管部门 |
社保科代编- |
||||||||||||||||
实施单位 |
社保科代编- |
||||||||||||||||
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
3300 |
全年执行数 |
3300 |
执行率 |
10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请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同时,请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政策的要求,结合此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如国家在2022 年正式下达转移支付预算时对绩效目标予以调整,我们将相应调整。 |
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和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政策的要求,此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基本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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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目标值 |
全年 |
完成程度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改进措施 |
|||||||
运算 |
内容 |
度量 |
经费保障 |
制度保障 |
人员保障 |
硬件条件保障 |
其他 |
原因说明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参保人数增长率 |
>= |
1 |
% |
1 |
100% |
6.2 |
6.2 |
|
|
|
|
|
|
|
|
各级财政实际补助标准 |
>= |
580 |
元/人/年 |
610 |
100% |
6.2 |
6.2 |
|
|
|
|
|
|
|
|||
虚报参保人数 |
<= |
5000 |
人 |
5000 |
100% |
6.2 |
6.2 |
|
|
|
|
|
|
|
|||
重复参保人数降低率 |
>= |
1 |
% |
1 |
100% |
6.2 |
6.2 |
|
|
|
|
|
|
|
|||
质量指标 |
基金滚存结余可支配月数 |
>= |
12 |
个月 |
12 |
100% |
6.2 |
6.2 |
|
|
|
|
|
|
|
||
实行按病种(组)按人头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 |
|
实施 |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00% |
6.6 |
6.6 |
|
|
|
|
|
|
|
|||
时效指标 |
当年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到位及时率 |
= |
100 |
% |
100 |
100% |
6.2 |
6.2 |
|
|
|
|
|
|
|
||
成本指标 |
社会保险补贴人均标准 |
>= |
280 |
元/人 |
280 |
100% |
6.2 |
6.2 |
|
|
|
|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参保人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 |
>= |
40 |
% |
40 |
100% |
7.5 |
7.5 |
|
|
|
|
|
|
|
|
参保人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
>= |
40 |
% |
40 |
100% |
7.5 |
7.5 |
|
|
|
|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以常住人口数为基数计算基本医保综合参保率 |
>= |
90 |
% |
90 |
100% |
7.5 |
7.5 |
|
|
|
|
|
|
|
||
以户籍人口数为基数计算基本医保综合参保率 |
>= |
90 |
% |
90 |
100% |
7.5 |
7.5 |
|
|
|
|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参保对象满意度 |
>= |
80 |
% |
80 |
100% |
5 |
5 |
|
|
|
|
|
|
|
|
参保政策群众知晓率 |
= |
80 |
% |
80 |
100% |
5 |
5 |
|
|
|
|
|
|
|
|||
指标自评得分小计 |
90 |
预算执行率得分 |
10 |
减分项 |
0 |
绩效自评总得分 |
100 |
||||||||||
结果应用建议 |
结果应用建议选项 |
具体建议内容 |
|||||||||||||||
改进预算项目管理(改进措施和方式) |
|
|
|||||||||||||||
规范财政资金管理 |
|
|
|||||||||||||||
完善制度设计,建议进行政策调整 |
√ |
城镇居民已与新农合合并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建议修改项目名称。建议完善指标设计,使得绩效指标更加合理。 |
|||||||||||||||
政策到期,建议重新发布 |
|
|
|||||||||||||||
建议调整公共服务标准 |
|
|
|||||||||||||||
不再继续安排 |
|
|
|||||||||||||||
减少或取消安排 |
|
|
|||||||||||||||
结构调整,压低效补高效 |
|
|
|||||||||||||||
预算一次核定、资金分年度拨付 |
|
|
|||||||||||||||
其他建议 |
|
|
|||||||||||||||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建议继续全额安排 |
|
|
||||||||||||||
建议继续安排,按规定调整下一年度预算金额 |
|
|
|||||||||||||||
改进预算项目管理 |
|
|
|||||||||||||||
规范财政资金管理 |
|
|
|||||||||||||||
进行政策调整 |
|
|
|||||||||||||||
政策到期重新发布 |
|
|
|||||||||||||||
调整公共服务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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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意见 |
|
|
|||||||||||||||
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
建议继续全额安排 |
|
|
||||||||||||||
建议继续安排,按规定调整下一年度预算金额 |
|
|
|||||||||||||||
改进预算项目管理 |
|
|
|||||||||||||||
规范财政资金管理 |
|
|
|||||||||||||||
进行政策调整 |
|
|
|||||||||||||||
政策到期重新发布 |
|
|
|||||||||||||||
调整公共服务标准 |
|
|
|||||||||||||||
其他意见 |
√ |
加强资金管理,完善绩效目标管理。 |
|||||||||||||||
财政部门总体意见 |
加强资金管理,完善绩效目标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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