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09-16 浏览量:427 来源:阜新市医疗保障局 责任编辑:杨晶晶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阜蒙县、彰武县医疗保障局,海州区、太平区人社局,细河区、新邱区卫健局,清河门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9号)精神,按照《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辽医保〔2019〕30号)要求,为切实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按照对涉及人民生命安全、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进行重点监管的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监管责任
全市医疗保障部门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金监管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强化担当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和本土责任。要逐级明确分工,明确职责和任务目标,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监管人员分工明确的责任机制,真抓实干不懈怠,持之以恒抓落实,防止出现懒政、怠政、不作为现象,加快提升履职能力。
二、加大打击力度,监督检查全覆盖
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的高压态势正在形成,但目前形势依旧严峻,基金监管正逐步转为阵地战、拉锯战,基金监管工作任重道远。各辖区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保持打击欺诈骗保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各级医保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要统筹协调基金监管力量,年底前实现对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100%全覆盖,逐一排查定点医药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9月份,省医疗保障局将对全省各市、县开展全覆盖抽查,全市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做好迎检准备。
三、突出重点工作,防范化解风险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胡静林局长在2019年全国健康扶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要防止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政策成为少数人群、少数机构的牟利工具,在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基础上,要重点加大对贫困地区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精准治理高住院率问题和过度医疗、不规范诊疗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医保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目前我市正处在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过程中,各辖区要防止工作交接整合过程中出现监管缺失缺位,防范化解基金运行风险,确保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工作顺利进行。
四、提高查处质量,务求取得实效
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认真总结举报、信访线索办理工作经验,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开展检查和反馈,加快办理进度,不断提高线索办理和检查工作质量,要真查、严查,从重从快处理,务求取得实效。要及时反馈举报人受理及查处情况,不断提高举报人对举报处理的满意度,并落实好举报奖励政策,各辖区全年至少落实一起举报奖励事项。各辖区还要继续加大宣传曝光力度,全年至少曝光两起违法违规案件,形成有效震慑。
五、加强配合协调,提高检查效率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经办机构基金运行安全工作指导,强化工作交流沟通。各级经办机构要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履行协议情况的监督检查,构建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自查与抽查、人工检查与智能监控、事先告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相补充的多方式检查,同时要注意检查的方式和方法,避免对定点医药机构正常工作秩序的不必要干扰。
阜新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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