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08-30 浏览量:603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阜蒙县、彰武县医疗保障局,海州区、太平区人社局,细河区、新邱区卫健局,清河门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2019年上半年,市医疗保障局按照省医疗保障工作会议部署和市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任务分工要求,全面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持续加大打击欺诈骗保力度,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我局将查处的一批定点医药机构违规案例予以通报。
一、阜新市海州区人民医院
实地检查发现,该院内科住院患者共11人,5人不在院,违反《阜新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协议书》第六章第七十条规定,根据协议收取违约金25000元。
二、阜新市第四人民医院
实地检查时发现,该院17份病例没有首次病程记录和门诊病志,违反《阜新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协议书》第六章第七十条规定,根据协议收取违约金8500元。
三、阜蒙县任泽康桥医药连锁药店中街店
智能审核发现,该药店存在上传数据信息与打印购药清单不符现象,违反《阜新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与定点零售药店协议书》第三章第四条第三项第2款规定,根据协议收取违约金2000元,并暂停医保刷卡1个月。
四、阜新市天士力大药房煤城路分店
实地检查发现,该药店存在摆放卫生纸、食品类蜂蜜、婴儿用品等商品现象,违反《阜新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与定点零售药店协议书》第三章第四条第二项第7款规定,根据协议收取违约金1000元。
五、阜蒙县招束沟镇卫生院
实地检查发现,该院管理上严重松、软、散,门诊有12人就医时未按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农合证,药品购进手续不全、票据不全,没有进行药品价格公示,根据协议扣缴医疗费用9745.2元。
六、阜蒙县新民镇卫生院
实地检查中发现,该院B超报告单约2年时间不能打印,无B超登记,电脑也无法查阅;药局无打印机无打印处方,无进销存三种数据;现场检查发现“消”字号产品无销售记录及处方;药品库存无手工及电脑账目,无法查阅销售记录及处方;住院患者病志记录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化验室登记记录不完整,无法核实上传信息的准确性;现金购药人员无登记、无处方、无财务账目;不能提供财务账目。根据协议对该院收取违约金5000元,暂停协议3个月,限期整改。
七、阜蒙县东梁镇镇中心卫生院
实地检查发现,该院存在反复住院、低标准住院、超标准收特级护理费问题,根据协议追缴基金责令整改,核减违规资金37827.73元,并处违约金5000元。
八、阜蒙县大板镇镇卫生院
实地检查发现,该院存在反复住院、低标准住院问题,根据协议收取违约金1000元。
九、彰武县颐康医院
依据国家医保局移交举报线索,彰武县打击医疗保险欺诈骗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查实该医院存在低标准收入院、不合理诊疗、串换药品、超范围执业治疗问题,违反《彰武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协议书》第二章第十四条、第三章第二十二条和《二〇一八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第二章第九条的规定。根据协议追回基金120041.43元,暂停该医院医保、新农合服务协议,该案已移公安机关处理。
十、彰武县章古台镇卫生院
实地检查发现,该医院存在护理费、床位费收费超标准问题,根据协议追回超标准费用共计68156.67元。
十一、彰武县后新秋镇卫生院
根据市检查组提供线索,查实后新秋镇卫生院存在氧气和护理费超标准收费问题,根据协议追回超标费用10654.4元,并追加医疗费用总额2倍罚款26636元。
十二、彰武县大四家子镇卫生院
工作人员在检查过程中,查实大四家子镇卫生院存在1例冒用他人农合身份就医问题,违反《彰武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第六章第二十八条一款规定,对该患者当日发生医疗费66.78元不予报销,追加5倍罚款334元,另外对其之前临近日期发生的医疗费280.38元不予结算,彰武县经办机构对涉事医生提出警告。
阜新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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