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的通知

日期: 2022-05-31 浏览量:537 来源:阜新市医疗保障局 责任编辑:杨晶晶 文字大小:

阜蒙县、彰武县医保局、五区人社局、市医保中心:
根据全省疫情防控形势总体情况,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对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限调整如下:
城乡居民(含 2022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的新生儿)于 6 月 30 日前完成 2022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不设置待遇等待期,按政策规定正常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待遇享受期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阜新市医疗保障局
2022 年 5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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